暑期以来,学校已安排四个批次学生错峰返校,学生返校后,校园实行封闭管理,学生工作部为返校学生制作了校园出入证,学生出入校园需提前申请,经学院审核同意后,按照规定时间进出校园。从8月8日、9日第三批次学生返校后,按照长春市最新政策,返校学生要求在校园内封闭一周,限制离开校园活动。一周后学生出入校园,可向学院提出申请;离开学校需提前向学院申请,经学院审核后可离校。
8月17日,学校防控指挥部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》,8月18,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。8月19日,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要求,学生工作部进一步明确学生出入校园及请假事宜,具体如下:
1.根据长春市疫情防控要求,学生返校后第一周,除参加正常教学活动外,不得离开校园。如学生有特殊情况需出入校园,应向学院请假,由学院报学生工作部审批。
2.第一周封闭管理结束后,学生可出入校园(持学生出入证),离开校园需实行扫码(吉大码)登记制度。学生应尽量减少出校,做到学习、生活空间相对固定,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,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。
3.学生确需离开长春市区的,应严格履行请假程序,经学院审批后可以离开长春市区。返校前,需向学院报告,由学院到校门接回;其中,跨省域移动的学生,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返校。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、科研活动除外。
4.学生外出不允许前往中高风险地区(含中转),应避免与集中隔离、居家医学观察者,以及境外返回人员、疫情发生地旅居人员接触。